揭秘咸丰到底是不是皇帝 看着这三条罪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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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声称清朝从皇子中选皇帝继承人都是择优而立,立贤不立长,故而清朝实际上没有昏君。但其实是有一位皇帝是绝对的昏君,手中握有实权的他,做了很多误国误民的事,虽然他仅仅在位十一年。
咸丰皇帝于二十岁继位,他是清朝历史上最后一位握有实权的帝王。但是其一生无甚作为,有过无功,做了很多错事。而以下便列举出可以将其称之为昏君的三大罪状,或者说每一条都可以。
第一条便是丧土辱权,与国家签订了很多不平等的条约。咸丰继位以后面临的严重的内忧外患,内有太平天国运动,外有列强的入侵。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建都南京,而列强则以修改条约为理由意图再次发起侵略战争,咸丰帝虽然着手改革,但是并无实用,还是战败于列强之手,签下了使得土地大量丧失的众多不平等条约。
第二条是其在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时,大沽口战役时竟命令正在热血奋战的守军撤退,导致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口后次年攻下天津并且直逼北京城。咸丰这时候却想起来议和,而英法趁着假装议和时攻下北京并且烧毁了圆明园等东方的奇迹。而他本人却逃亡热河,以木兰秋狩为名,弃国都而逃,不是昏君又是什么。
而这第三件便是骄奢欲,宠信慈禧,贻害后人,慈禧凭借其美貌与心机获得了咸丰的宠爱,在其于热河行宫临死前封了所谓的顾命八大臣,可惜识人不佳,顾命八大臣在其死后不久就被慈禧诛,由此可见这些大臣也是无能之臣,说到底还是给慈禧的权力太大。此后清朝便被慈禧一手抓着,误国误民。此罪其三,就这一条也足以将之称为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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