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女孩没结婚就死了,为什么不能葬入祖坟?
在古时候,未婚女子如果死在娘家是不能入祖坟的,这是古时候女人没有地位的具体表现。
古语云:“荞麦不当粮,姑娘不养娘。”女子早晚要出嫁,她不属于娘家人,自然不能葬在祖坟。
过去女人“婚前从父,婚后从夫,夫死从子。”婚前听父母的话这没毛病,但是没出嫁就死了却不能埋到祖坟。
假如埋在祖坟会影响家族财运和。
一般有条件的家庭会买一块墓地,把死去的女儿埋在离祖坟不远的地方,远远守着父母;没条件的家庭直接把死去的女儿扔到乱葬岗子上了。
这种风俗从朝廷到民间通用,如北京复兴门外的公主坟,原来这个地方就是清朝清仁宗嘉庆皇帝的两个公主的陵墓,是嘉庆的第3个和第4个女儿死后埋的地方,后来很多清朝公主陆陆续续埋在这一带。
虽然叫“公主坟”,但是嘉庆的两个女儿都是下嫁以后死去的。
清朝祖上有个规定,那就是公主下嫁死后不得葬入皇陵,也不能葬入婆家坟地,必须另外选一个地方埋葬,“公主坟”这个地方就是清朝选定的埋葬公主的墓葬区。
“公主坟”和民间的“姑娘坟”有根本的区别。民间的“姑娘坟”都是没有出嫁的女子死后埋葬的孤坟。
清朝的“公主坟”有可能是出嫁后死去葬在这里的,也可能是没有出嫁死去葬在这里的,也就是说有两种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姑娘死后直接配阴婚。
历史上出现配阴婚可追溯到汉朝以前,由于配阴婚耗费上大量的人力、物力、毫无价值可言,曾被历朝历代所禁止。
《周礼》记载:“禁迁葬与嫁殇者”。意思是禁止配阴婚。
但是此风气屡禁不止,例如三国时期,曹最喜欢的曹冲13岁就死了,曹便下聘把死去的甄作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了一起。
配阴婚最盛行的要数宋代,到现在,个别地方还残留着这种风俗。如多年前,有专门盗死去姑体,然后转手卖给需要配阴婚的男方,从中赚一笔不义之财。
到后来,先生对这件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谁家死了姑娘,看的就会忙着为她找婆家,一般女子这头会得到一笔钱,男子这头要出买媳妇的钱,阴婚和阳婚一样都要礼钱,看的也要得到一笔劳务费,这是阴婚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过去配阴婚都是有钱人家,如没结婚就死了,当时没合适的阴婚可先埋入祖坟,等打听哪里有姑娘去世了,通过看的牵线搭桥,把死去的女子和男方埋在一起,就算为二人进行了婚礼,配成了阴婚。女方得了钱,还免去女儿做孤魂野鬼,对于女方来说实在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配阴婚都是一大早没人的时候进行,有人碰到过,和结婚差不多,也是大红的轿子,我觉得配阴婚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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