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押送犯人流放路途遥远,为什么还有人抢着做?
要知道,流放的历史,已经几千年,说是古时候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几种法律惩戒方式亦不为过。甚至不论是文人,还是道家,亦都对其不喜之情溢于言表,如:《汉书》:“
仲舒 下吏, 夏侯 囚执, 眭孟
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抱朴子》:“君必度能而授者,备乎覆餗之败,臣必量才而受者,故无流放之祸。”那么流放到底是什么呢?就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主要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和治秩序。
当然,这样的刑法并不是初始就有的,而是在远古的零星出现,至秦汉时代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才“发扬光大”,不光是进入五刑,更是占据“降死一等(死刑之下)”的重刑地位,并一直影响到清末。为什么流放会这么严重?或许很多人不理解,不就是去另一个地方安家落户吗?当然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思想方面,古人普遍强调家族,子多福多。
儿孙满堂,四世同堂。但是流放就是彻底打消了这种安居乐业的想法,对于思想上也是极大的打击。另外身体上,很多流放的犯人根本没有挨到地方,就已经病死他乡,就算到了也绝不是过子,而是工作,而且往往都是极为劳累和危险的工作,兼之发配的地方往往环境艰难,更谈不上什么医疗体系,所以病死、饿死、受伤死可以说是最为普遍的结果,而且往往都不超过5年。
当然有人就会问了,流放之刑确实辛苦,一路上罪犯必须自己徒步行走。对于被押解的罪犯来说,还不能轻松,通常都是身戴枷锁和脚链前行。但是除了罪犯以外,还有押解罪犯的衙役啊?罪犯步行,他们也要一路同行,虽然没有枷锁等,但是也要盯着犯人,一样非常辛苦,但是即便如此,为什么依然有很多人络绎不绝的想要来做这份苦差事呢?其实自古至今,对于工作的需求,似乎都未曾变过,便是活少钱多出成绩。那么这个工作其实就是如此!一、活少。
不论是影视还是小说之中,常有一对衙役压着犯人,一路到了流放之地的情节,但是事实上,这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对于衙役来说,是有着换班制度的,即押送犯人的并不是一批人,因为一般流放的都是边远的苦寒之地,所以衙役多是到一个新的地界就换成新的人,一来减轻当差者的痛苦,二来可以让他们迅速的返还到本职工作之中,所以说虽然是旅途,但不过是个短期旅途,可以说活并不重。
二、钱多。工作就是为了挣钱,这一点衙役也不例外,首先罪犯的家属,通常会在流放前,偷偷给衙役们送上一笔“辛苦费”,以期望他们能在路途中对自己的罪犯亲属好一点。其次,因为属于“苦差”,所以,完成任务后一般也还能有一笔丰厚的薪酬,总体来说,这样的收入,是很可观的,故而很多人愿意赚这个“辛苦钱”。三、出成绩。古时候衙役,可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风光!首先衙役不像官员和吏员,有官方身份,衙役属于衙门自行召集的当差人员,朝廷不发给俸禄,由县衙自筹俸禄发放。上面说的还是好的,甚至有的朝代,衙役属于义务工性质,根本就没有俸禄。衙役往往被列为民。
也就是说,要想混出这个“圈层”,就得有一些业绩,才有可能受到提拔,而押送犯人这个高风险(可能遇见野兽、劫狱等等)的工作,带来的成绩也是不错的,只要在自己押送的一段路程上不出事情,那么之后就算犯人逃脱也与自己无关,而只要送到,多少也有自己一份不小的功劳了。所以综合以上三点,就算这是个看起来辛苦的差事,还是有不少衙役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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