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律法究竟是怎么样的 为什么单身太久会犯法呢
时下最热门话题之一当属单身这个话题,不是小编单身狗为难单身狗,很多熟悉历史的朋友都知道,为了提升国家人口我国古时候历史上有很多针对单身的问题的法律,单身太久的人可能面临罚款或牢狱之灾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国古时候会制定这样的律法,为什么有这样看似荒唐的却被执行到底的政策呢?今天单身狗小编一起跟大家来揭开这一原因。
最先有明确历史记录的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争霸中,越王勾践在第一次被吴王夫差打败后蛰伏的那十几年中,越国为了提升本国人口数量立法:“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这就是说,道理规定年龄没有结婚的男女们要注意了,因为单身的原因,你们父母被判处有罪。那么越王勾践不单单给我们留下了卧薪胆的典故,还留下了单身有罪的最早出处。
随着的进步,这种治罪的方式太不人道,而且容易引起百姓的逆反心理。到了大汉朝,汉朝追寻无为而治,所以对于单身太久的人又出了一条新政策:“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了女孩子在十五岁到三十岁期间没有嫁人,按照人头税五倍给纳税,而按当时的生产价值算,想到一年一亩地的价值了。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一年大半收入都因为姑娘未嫁人被罚没,所以到了十五岁,赶紧找人嫁了不然太祸害娘家人了。
接着到了唐朝,这个相对开明的时期关于婚育问题,不怎么折腾普通百姓了,改为对当地官吏进行督促。唐律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这就是说:当地单身人士多少决定着当地官吏升迁问题,治下单身狗太多就别想升官了。这样的话,要是小编这种货色在那个时候,每天早上起床开门就能遇到我们县长之类的官老“XX,该找个媳妇儿啦,老哥马上升市长啦,帮帮忙呀”!“什么!没人愿意嫁,县府做主发个妹子给你,别推辞,今天就把婚事办了”不但发媳妇儿,还包办婚事,想想都美滋滋(玩笑话),看官们可以可以参考唐太宗《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中规定,男子20以上,女子15以上未嫁娶的,都要由州县地方官员负责以礼聘娶。
说了较温和政策,当然也有较和残酷对待单身太久的法律,南北朝时期《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嫁,家人坐之。”这完全就是古时候版“坑”事件,女孩子过了十五岁没有家人,全家连坐遭殃。很多大龄女青年被称之红颜祸水,也可以从这个地方找到原因,想想家里姐弟几个,老姐到了十五岁没嫁人,平时在家作威作福欺负弟弟们就算了,因为她单身,父母和兄弟几个都要去局子里喝茶,这何止是坑,还坑娘,坑哥,坑弟,坑全家啊。
那终究其原因为什么呢,原因大概就一个:人口因素。中国古时候政权一直到近代的清皇朝都是纯粹的农耕文明为主的时代,没有工业机器那么人口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资源了,也可以说古时候王朝是异常重视人力资源这方面的。而上边突出的几个时段,我们回顾历史不难发现都处于同一种环境之中,那就是要么处于战乱时期,要么战后时期,都是人口锐减时期。这个时候鼓励婚育是势在必行的。但是由于古时候人民文化素质低,整体人口素质也很低,很多时候需要去鼓励和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而成,包括新中国建立初期,太祖一句:人多力量大,让我们今天都保持着人口红利的优势。
由于古时候生产力低下的原因,人口资源对于一个政权稳定和发展是极其重要的,多一个人就意味着多一个人给纳税,多一个人服兵役,多一个人服劳役,多一个人给当权者服务。所以在中国古时候,婚育问题,单身问题不在单纯的问题,会引发为问题,婚姻问题不单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还有可能是国家法律规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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