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遇害女生父亲不认为嫌犯有精神疾病 一犯罪就有病是个好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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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诱骗至云南害案有了最新进展,南京遇害大学生李倩月父亲表示罪犯洪某作案手段缜密,不可能有精神疾病。那么,遇害女生父亲不认为嫌犯有精神疾病是怎么回事?嫌犯洪某的患有精神病吗?一个精神病人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众所周知,8月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人,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晚将被害人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害并埋。
12月12,李倩月遇害一案有了新消息,遇害女孩父亲接到其律师电话,表示该案件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对此,有律师表示提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犯罪嫌疑人应具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但如果洪某是精神病人,却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有违常理。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精神病人”,那只能说明三人都想逃避刑事处罚。
关于此事,不得不说精神病人是一个筐,很多无耻的犯罪之人都想把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弄上精神上的问题,以此来为自己的罪恶洗白,敢问的当大众及相关负责人的智商有问题吗?
其实,罪犯既然做出残的犯罪行为,就必须要付出相应代价。在此,小编相信罪犯不可能装精神病逃脱法律制裁,毕竟在国内想精神疾病逃脱法律制裁很难,不但要证明自己有精神病,还得证明自己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对此,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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