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人生子丈夫索精神损失被驳 女方婚内是否犯法

  爱妻务工归来,七个月后胜利生下一个男孩,然而丈夫怀疑这个小孩并不是自己亲生的。次月,丈夫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他的怀疑。原来,在他们夫妻俩异地分居期间,其妻子不仅与他人同居,还见了对方的父母。知道相后,丈夫随即起诉第三者,索求精神损失费。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妻子与人生子丈夫索精神损失被驳 女方婚内是否犯法

  妻子与人生子丈夫索精神损失被驳

  近,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第三者支付原告董某先期垫付的医疗费用、生活费、营养费等合计17527.04元,但对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的索赔请求,法院认为原告的精神痛苦来自于妻子的不忠实行为,而非被告,遂不予支持。

妻子与人生子丈夫索精神损失被驳 女方婚内是否犯法

  法院判决显示,2008年,原告董某与汤某相识,并于2012年3月在董的老家山东登记结婚,当年10月生育一子。2018年,夫妻两人分居两地时,男方在广东广州,女方在湖南株洲一家足浴店务工。

  而在务工期间,女方汤某与同在足浴店务工的朱某同居了,汤某对朱某隐瞒了其已婚且尚未离异的事实。在同居期间,女方还去了朱某家,见了男方父母,朱某父母还给了红包。这一切,身在广州的董某被蒙在鼓里。

妻子与人生子丈夫索精神损失被驳 女方婚内是否犯法

  2020年汤某怀孕了,当年6月汤某回至丈夫董某在广东省广州市的住处生活。7个月后,汤某生育一男孩,董某怀疑孩子非自己亲生,于是在广州做DNA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排除董某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2021年3月,汤某携小孩到株洲,朱某配合做了DNA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支持朱某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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