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是什么?是俗,而且优雅!

鲍勃迪伦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件事值一个感叹号。折射出一个问题,流行是什么?是俗,而且优雅!

鲍勃middot;迪伦是这些年来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正流行过的人。我们这里说的流行,是通俗的流行,是进入市井和我们这种俗人的生活里的流行,而不是纯文学热爱者的尊崇。

流行是什么?是俗,而且优雅!

一、流行不是滥大街

他的词是为了演唱这种形式而写的,但这些歌词与作曲、演唱一起,完整构成了他流行的基础。如我格外推荐这首叙事歌《Ramling Gamling Willie》的歌词,讲的是一个良又臭名昭著的赌徒,简单几句就讲完了他的传奇一生,而且有大场景又常画面,有伏笔有悬念。它格外体现ldquo;口语多么有魅力rdquo;。

在他之前的许多年来,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往往是先得奖再被大众知道,以至于慢慢产生了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和好之间有无法调和的矛盾。

许多人都拿村上春树举例(当然这个方并不恰当,毕竟村上春树才60多岁),村上春树的小说足够流行,每年他得奖的呼声都最高,但他就是得不到诺贝尔文学奖mdash;mdash;人们于是说,追求普通人的热爱和追求文学成就不能兼得,当个无冕之王也挺好。

这种说法也符合人们一贯的想法:如果你的艺术创作流行到俗人的里了,用一种说法是ldquo;滥大街rdquo;了,那么你肯定得牺牲自己的一些正性和品质感。

二、为了流行,人们做了很多恶劣的事情

有这个想法,在当今这个年代实在可以理解。去翻一下电商的热门商品,也就是人们专门发明的词ldquo;爆款rdquo;;去看一下视频为了让人点击都把电影标题取成了什么鬼样子;再去看看图书电商排行榜前几名都是什么书。你难免先感到绝望,然后接受了它的正常性:凡是流行的均是这个鬼样子。

既然提到了鲍勃middot;迪伦,不妨再想想,我们近年来最火的歌,排第一名的叫什么,排第二名的呢?

下一步顺其自然就成了:要想流行就得这个鬼样子。还有最后的结论:我很流行,我是这个鬼样子又怎么样呢?

到如今,我们基本上已经不相信受欢迎和足够好这两件事会同时发生。

我身边认识很多人,他们有作为,有品位,有追求,但当他们进入商业领域,寻求ldquo;爆发rdquo;的时候,很自然地分成了两派。他们都把品质和流行对立了起来。一种人以太流行为耻,以ldquo;小而美rdquo;为最高哲学,认为流行是背叛。另一种人毫不犹豫地向着爆款商品、劣质电影和热卖书拢,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东西品质差,但他们很容易安慰自己:要流行,只能牺牲点品质了。

流行是什么?是俗,而且优雅!

要想流行,只能牺牲点品质了。这种观点在文化从业者和商人群体里的流行之广,让人震惊。你正在看这篇文章的社交是这种观点最近最恐怖的证明,为了ldquo;流行rdquo;,人们做了很多恶劣的事情,有段时间,人们变着法子谁更于玩弄他人的趣味,并且为得到的成就沾沾自喜。这背后,就是那套多年来慢慢被人认可的观点:好不流行。

三、流行本身也可以变成品质的一种检验

这种观点映射在诺贝尔文学奖上,就是得奖和不那么流行之间可以划等号。鲍勃middot;迪伦得奖这件事,对我个人来说是看着自己喜爱的人得到他的名誉,但同时,他给流行这件事正了个名。

流行的不一定是好东西,因为流行要戳中人心,但你可以用一种非常恶劣的方式去戳中人心。好东西也不一定流行,有人只追求不被大多数人理解的技艺和哲学提升,最终这些提升被其它人用通俗地方法转译之后变成潮流。

但是,有那么一种理想状况,就是流行和品质是兼顾的。其实,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里也是有泰戈尔的。

流行这件事本身并不能增加作品的质量,也就是说不是说流行的就是好作品。但是在理想的情况下,流行本身也可以变成品质的一种检验。在我的艺术观、作品观和设计观里,一个好的东西,怎么会无法最终抵达普通人心里呢?

四、流行就是俗,而且优雅

俗人的潮流并不只该都是劣质爆款,世界上也有优质爆款。鲍勃middot;迪伦足够爆款这两个字,他得奖了这件事有一个好处,再次证明了凡流行的不一定要是那个鬼样子。

两年半以前,我在世相里推荐鲍勃middot;迪伦歌词,当时我的感觉是:鲍勃middot;迪伦的叙事歌让我想起了中国过去的说唱艺人,在纽约某间俱乐部里,他年轻而兴奋地弹着弦,有条不紊、用俏皮蘸着自足的深情缓缓唱道,ldquo;南来北往的客hellip;hellip;rdquo;然后讲一个关于仇和背叛的风尘故事。

优雅,而且俗。或者说,俗,而且优雅。

那些以ldquo;追求爆款rdquo;为名义安慰自己的作者,商人,歌手,也许可以找回一些羞愧,或者说起码不那么理直气壮。因为戳中市井之人内心的方式可以是优雅高级的。

俗人的潮流,大众的趣味,一直是值得尊重的。如果你用劣质的方式去戳人们的心,人群会动,但动得很焦躁。但如果你用优质的方法去戳人们的心,人群会表现出让你自己都感动的美好的律动。

1992年,人们为鲍勃middot;迪伦在纽约举办了他进入歌坛30周年的演唱会,不知道有多少辉煌的歌手聚在一起,挨个上台,一首又一首地翻唱他的歌。

(当然,现在终于可以换个法子这样来理解这件事儿了。这是人们为文学家鲍勃middot;迪伦举办的一次作品朗诵会。)

推荐大家去看看那个演唱会的完整版视频。一首一首听下去,不需要是歌迷也会感受到那种ldquo;美好的律动rdquo;,想起美好的流行品该是什么样子,并且找回对我们身边那些爆款们的厌恶感。

文/新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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