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规出台 为什么说新规鼓励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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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p; nsp; 今年7月31,央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业务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规定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
nsp; nsp; 消息一出即引发了全热议,不少剁手族认为这一限额完全不够用。专家学者认为,征求意见稿回归支付业务本质,厘清支付机构定位,有利于第三方支付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但部分金融消费者和从业机构对办法有所误读,一族担心自己的消费和支付行为受到过度,而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认为遭遇了史上最严厉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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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与快捷支付不受 对用户体验影响有限
nsp; nsp; 从动议到起再到正式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经历了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今年7月31,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公示。而今,央行正式下发了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关于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这一《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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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p; nsp; 对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到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nsp; nsp;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支付的额度仅限于账户余额,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同时,ldquo;蚂蚁花呗rdquo;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支付进行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nsp; nsp; 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ldquo;余额rdquo;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20万限额约束 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nsp; nsp;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发展,我国个人卖家群体迅速壮大。而个人卖家在使用支付账户时,其交易额度也明显高于一般个人用户。而针对个人卖家这一支付的特殊使用群体,《管理办法》也给予了相当大的空间。
nsp; nsp;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规定,当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
nsp; nsp; 而针对个人消费者,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例要求的支付机构,快捷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可以由银行与支付机构自行约定。这能使得消费者使用快捷支付时有更流畅的体验。
支付宝表态: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nsp; nsp; 对于《管理办法》的发布,支付宝方面表示,本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在《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ldquo;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rdquo;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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